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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供稿: | 发表日期:2023/09/15 |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我院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金院字〔2021〕131号),结合学工系统中“勤工助学”功能模块的使用要求,现就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的意义

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目的是经济上资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二、勤工助学的规范管理

1、组织管理:依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金院字〔2021〕131号),勤工助学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不得以勤工助学的名义发放费用。为保障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正常学习时间,本学期的勤工助学工作周期:2023年9月18至12月20日,各用工部门不得擅自延长。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了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数量(详见附件),请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各部门用人数量进行申报。

2、资助育人: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的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资助育人,以勤工助学活动为实践载体,加强对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请各学院、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工作。

3、安全要求:所设勤工助学岗位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在学生能力范围内,禁止学生参加高空作业、污染严重、放射性强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威胁的工作以及其它不适合学生承担的工作,实验室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在实验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金院字〔2022〕112号)相关要求开展勤工助学。

4、实施要求: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人数比例,无特殊情况下,务必保证达到百分之百。请老师认真考核每一位勤工助学的学生,如有不合格或不按要求上岗等表现不好的学生,及时在勤工助学系统中进行离岗操作和更换,因为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尚未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据尚未导入系统,为了方便各用人部门及时招录勤工助学的学生,请各用人单位在录取学生面试时,查验一下学生是否在“江苏省学生资助”平台中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已经参加的方可录用。

三、申请流程

设置一位勤工助学项目负责人,将负责人姓名、工号及联系电话报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遇负责人调整,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信息变更。岗位设置后,负责人通过网上事务大厅“勤工助学”模块填写详细的申请用工需求,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批。通过后学生即可通过网上事务大厅,选择适合学生本人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申请;用人部门则根据设立的条件和要求,审核学生的申请信息并认真组织面试,通过后学生即可上岗。

四、工作要求

1、完善岗位基本信息:用工部门在填写需求时,务必填写清楚学生申报的时间段、工作内容、用工人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岗位要求、用工时间、困难生下限等详细信息。

2、规范岗位名称设置:为便于学生在系统中准确查找,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在岗位名称设置时要规范名称,例如:用人单位是“学报编辑部”,招聘性质是“助理”,岗位名称则设定为:“学报编辑部助理”,工作地点-江宁校区图书馆129室。

3、合理安排上岗人员:为确保用工单位需求,请各用工单位结合申请学生的课表进行面试,申请的学生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录用,学生上岗前,用人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技术、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短期培训。

4、学生信息确保精准:为了确保学生更好的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准确的发放勤工助学酬金,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基本信息务必做到精准,所填写的银行卡,必须是学生本人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务必准确,不要有空格、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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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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